扬公局 [2006]34号
各县(市)、区公安局、信息办,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市辖区内各计算机信息系统:
现将公安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5]14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过程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公安机关依法履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措施。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是建立和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各地要将基础调查工作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具体负责基础调查工作的实施,各地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基础调查工作的协调。
市公安局、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及市级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公司等电信业务运营单位重要信息系统的基础调查,其它按属地原则,由各地组织调查。各地公安机关、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基础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基础调查工作任务。
市各部委办局,市属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要组织本系统所属信息系统认真填写登记表,并将所填登记表电子数据库文件交本地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特殊情况经公安网监部门认可也可上交加盖印章的手工填写登记表。
各网络运营商、各类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各类重点网站维护者要组织专人负责填写,确保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市公安局、市信息化办公室将适时对本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上报方式可通过FTP:// 61.177.182.62:1234(用户名:djbh密码:djbh)上传调查文件或通过电子邮箱:
YZWLJC@YZVOD.COM上报。传真:7343105、7031643。
二、明确范围,全面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的重点是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等信息系统,包括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重要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主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机构的信息系统等。
按照信息系统的定义,典型的信息系统应由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设备、客户端设备、打印机及存储器等外围设备)、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各种适配器以及通信线路等)、安装于这些硬件设备上的软件、所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的人员构成。信息系统内的各业务子系统一般有较为紧密的关联,可能存在共用设备或较为频繁的数据交换。
业务子系统是按照信息系统所承载的业务对信息系统进行划分所形成的子系统。业务子系统是信息系统中可以为定级要素赋值的最小单元,业务子系统应具有信息系统的全部特点,应该是由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网络硬件以及安装于这些硬件上的软件、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人员构成的一个有形实体,并且承载确定的业务。
本文所称的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系统和业务子系统。具体范围如下:
(一)市、县、区党政机关办公系统;
(二)市、县、区财政、税务、海关、审计、工商、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系统;
(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水、气、能源、金融、交通运输和国防工业等行业的信息系统;
(四)各级教育、国家科研等单位信息系统;
(五)公共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等基础信息网络中的信息系统;
(六)互联网管理中心、重要网站和网络节点的信息系统;
(七)其他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
三、把握要求,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此次基础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及《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全面掌握和理解调查的范围、重点、项目及程序要求,熟练掌握《基础调查表》的填报要求和调查统计软件的操作使用规范。要加强与通信管理、电信企业及重要信息网络单位的沟通联系,主动做好宣传工作,阐明基础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要指导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到指定网址:扬州市公安局互联网报警处置中心主页(网址:HTTP://WWW.YZ2026.COM)或(扬州热线主页、网通百姓生活主页、www.cspec.gov.cn)下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调查辅助工具和资料,采取网上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调查工作。3月20日前,各地公安机关要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表》收集、汇总形成数据库文件,连同基础调查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市公安局网监处。
联系人:市公安局:单中秋、郭红霞 0514-7031642, 0514-7343105;电子邮箱:YZWLJC@YZVOD.COM。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松英,7870919;
扬 州 市 公 安 局
扬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
二○○六年二月八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事业单位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有关处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