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吧通知
扬州市网络警察支队
2007年12月21日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今年网吧安全检测按以下流程进行:
1.填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表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材料清单;
2.提交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核文件;
3.提交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4.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即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
5.以固定IP接入互联网证明材料,即与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签订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或接入意向证明。
6.安全责任书;
7.上网安全守则;
8.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一式两份);
9.网络拓扑结构图(一式两份);
10.内部IP对照表(一式两份);
11.室内平面布置图(内部计算机排列序号、内径的详实尺寸:长*宽(米);(一式两份);
12.营业场所实际位置图(必需详细标明网吧周围环境,一式两份);
13.已采用网络安全审计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证明文件;
14.网吧安全审计管理系统的安全保密协议。
检测时间和地址:
时间:每周二、四。
地址:扬州市公安局淮海路209号北二楼网络监察处
如有紧急事宜请拨打:13852719555和王率联系。
扬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点击下载或浏览):
-
变更通知
-
审批流程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