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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络监察部门:上网单位不备案将停网
扬州市互联网报警处置中心
2004年1月3日
2003年6月1日起,深圳市所有使用互联网的单位都要到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备案。记者昨日从网监分局在国贸大厦开展的便民服务活动现场了解到,时至今日,仍有大部分联网单位没有到公安部门备案。网监分局赵刚科长表示,公安部门将深入大厦、社区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对于那些始终不肯前来备案的单位,公安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和责令停止联网的处罚。赵刚说,从今年6月1日开始,深圳市公安局对全市互联网上网用户的备案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目前只有60%的单位备了案。单位不进行备案的一个原因是,备案之后那些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或传播非法信息的用户就暴露在公安部门的火眼金睛之下。赵刚介绍,备案将使得公安部门对网络犯罪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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